科學建構教育法律責任體系

《教育研究》2026年第2期刊發由西南政法大學人工智慧法學院副教授、中外人文交流及教育法律研究中心執行主任付其運撰寫的《教育法典的法律責任體系建構》文章法律。該文提出,教育法典的編纂是新時代推進教育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標誌性工程,其法律責任體系的科學建構直接關乎法典的實踐效能與制度生命力。教育法典責任體系的建構需要多路徑協同推進,既注重體系的內在邏輯性,又突出教育領域的特殊性;既強化制度的剛性約束,又保持適度的彈性空間。當前,教育法律責任體系建構面臨法律淵源分散龐雜、主體關係複雜多元、法律價值矛盾衝突等困境。基於此,科學建構教育法律責任體系須以“權力—權利—義務”關係為核心,明確責任體系的價值導向;依託獨立責任編,推動教育法律責任條款的體系化;藉助多元法律資源整合,實現硬法軟法有機結合;完善責任追究制度,實現實體程式機制的統合。透過科學建構教育法律責任體系,為教育高質量發展、建設教育強國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周海源 輯)

《中國教育報》2026年05月20日 第04版

作者法律:周海源 輯

本站內容來自使用者投稿,如果侵犯了您的權利,請與我們聯絡刪除。聯絡郵箱:835971066@qq.com

本文連結://m.haizhilanhn.com/post/41035.html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