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趙 兵
近年來,手機租賃業務悄然興起,尤其受到喜歡新體驗的年輕人的歡迎租賃。然而,也有一些讀者網友反映,在手機租賃中遭遇了手機質量差、退費難、價格高等問題。
有消費者反映,租賃的手機本身質量不佳,使用後出現多種問題,退還時還遇到了麻煩租賃。今年1月,網友李先生在一家手機租賃平臺租用了一部手機,使用後發現存在發熱異常、耗電速度快等問題,跟平臺客服溝通以質量原因退回。“但平臺否認手機有問題,也不提供檢測報告,也沒有聯絡我處理問題。只是一再發簡訊要求我支付租金和違約金。”李先生氣憤地說。
還有網友反映,租賃的手機在使用時沒有出現損壞,退回時卻被要求支付維修金租賃。“我租了3天,使用中無損,退回後平臺卻說拍照出現了黑點問題。”網友王女士說,“我多次跟平臺溝通,最後對方認為是快遞運損,但依然要求我先支付維修金,讓我去找快遞公司賠付。”
還有消費者反映手機監管鎖問題租賃。宋先生在一家平臺租賃了一部手機,使用4個月後,對手機進行了一次性買斷,可是手機監管鎖卻一直沒有解除。還有消費者說,自己租賃的手機存在監管鎖,一些功能受限,平臺表示使用90天后才可解除,但手機使用超過90天后,仍未能解除監管鎖。
“監管鎖本來是一些企業為了批次管理裝置而設定的遠端手機管理功能,能夠實現限制應用、遠端鎖死等操作租賃。一些手機租賃平臺為了降低風險而對租賃手機設定了監管鎖。”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黃尹旭說,“但是手機監管鎖直接影響消費者使用權與個人資訊安全,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與個人資訊保護法,必須在簽約時以醒目方式明確告知並取得消費者同意。在消費者對租賃手機買斷後,更應該無條件解除監管鎖。未告知即安裝監管鎖構成對消費者知情權與隱私權的侵害,情節嚴重還可能涉嫌刑事違法。”
值得注意的是,一方面,有的商家以誘人廣告、極低門檻吸引消費者租賃。近日,記者隨機開啟了一家手機租賃平臺的網站,立即彈出了客服對話方塊,在對話中,客服多次宣稱“手機租賃分期,零首付,免押金,年齡介於18至40歲,即可辦理租賃業務”。該平臺網頁並未顯示任何手機租賃機型和價格,需要一對一私信對接相關業務。記者聯絡後,對方傳送來一份手機租賃業務表,並詢問記者“年齡是否在18至40歲之間;有無貸款逾期,是否無案底、無法院執行;是否有身份證及能收簡訊的銀行卡;有無工作,大學生也可以申請”,並表示“哪一條不符合,都會盡力幫忙解決”。當記者追問,如果有不符合的情況如何解決時,對方並未給出詳細回答。另一方面,一旦消費者還款不及時,商家即把消費者的個人資訊洩露給第三方催收機構,透過簡訊騷擾其家人等非正常形式催款。
一些商家甚至直接推出“租機變現”業務租賃。有讀者反映,被“低門檻拿錢”宣傳話術誘導,在一家平臺租賃手機,客服明確告知僅需下單、無需收貨,裝置由其轉賣變現。消費者在按要求完成下單後,在並未拿到租賃手機的情況下,獲得了一次性放貸錢款,但計算每個月需要支付的租金,總額遠大於所獲貸款額度,猶如變相高利貸。
對此,專家認為,正規的租賃,支付租金後獲得相應租賃物品的使用權,租期結束之後就要把物品歸還租賃。對於部分平臺以租賃為名行借貸之實,透過高租金、“砍頭息”、虛增債權等模式開展租機變現,黃尹旭認為,“這可能屬於非法放貸,符合套路貸特徵,無金融資質開展此類業務可構成非法經營罪。”
“手機租賃行業牽涉市場監管、金融監管、工信、稅務及公安機關等多部門,市場監管部門涉及消費與合同監管,金融監管部門涉及金融屬性業務監管,等等租賃。但因行業定性模糊,可能存在一定監管盲區。”黃尹旭建議,透過穿透式監管釐清真租賃與真借貸,建立聯合執法機制,規範手機租賃業務。
同時,消費者個人也應當提高警惕租賃。今年3月,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出消費提示,提醒消費者警惕手機租賃“高價租、亂扣費、監管鎖”三大陷阱,呼籲消費者理性選擇,按需消費,充分了解手機租賃可能產生的總成本,切勿衝動消費。同時,簽約前務必仔細閱讀每一項條款,特別是買斷條件、總費用、違約責任、逾期處理、隱私政策等內容,對監管鎖等技術控制手段要有清晰認知。
中消協的提示還明確,“如遇消費糾紛,可先與經營者協商,協商不成及時向有關行政部門舉報或向消費者協會投訴,也可透過法律途徑解決租賃。提高警惕,對於打著租賃旗號進行高息放貸的行為要保持高度警惕,切勿參與。如發現涉嫌違法犯罪線索,應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
(吳嘉瑋參與採寫)
《 人民日報 》( 2026年06月01日 07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