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稱“內部合作”“保證見刊”,騙子搭建假網站詐騙論文作者獲刑

新京報訊(記者張靜姝 通訊員孟靜怡)又到一年畢業季,論文發表是學子求學、科研工作者職業生涯的關鍵環節,正是這份對成果產出的迫切需求,讓部分不法分子嗅到“商機”,炮製“代發論文”等騙局,嚴重擾亂學術秩序,侵害他人財產權益論文。新京報記者瞭解到,近日,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相關案件,被告人楊某等人透過搭建虛假學術網站,謊稱可為被害人在各類期刊快速刊發文章,以此騙取錢財。法院經審理,以詐騙罪對楊某等人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022年8月26日,被告人張某透過搭建網站,冒充期刊編輯部編輯,虛構自身具備在某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的渠道與能力,利用被害人趙某急於發表論文的心理,以“內部合作渠道”“保證錄用見刊”等話術騙取趙某信任,以版面費、審稿費為名,騙取趙某3600元論文

2024年4月至9月,被告人張某夥同被告人楊某繼續採用類似手段實施詐騙論文。二人透過搭建多個虛假期刊官方網站,並大範圍引流推廣,對外謊稱可幫作者在多個國家級、省級正規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並偽造樣刊雜誌,以此獲取被害人信任,騙取多名被害人錢款共計17235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中,被告人張某單獨或夥同楊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透過虛構期刊發表服務,騙取他人財物,已經構成詐騙罪論文。被告人利用被害人對於在學術期刊發表文章的迫切心理,搭建虛假網站、偽造期刊資訊,透過精準引流實施詐騙,甚至偽造“錄用通知”“期刊樣刊”等材料,主觀惡性明顯,社會危害性較大。

法院最終以詐騙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判處楊某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論文。一審判決後,二被告人均未上訴。目前該案已生效。

刑事審判庭四級高階法官張冰潔表示,本案是當前學術服務領域詐騙的典型縮影論文。從作案模式來看,不法分子往往抓住部分群體急於發表學術成果、對期刊投稿渠道不熟悉的心理,透過偽造官方期刊網站、虛構“編輯內部合作”“綠色通道快速見刊”等話術騙取信任,單筆詐騙金額從數千元到數萬元不等,不僅侵害群眾財產權益,更擾亂了正常的學術出版秩序。

法官在此特別提醒廣大科研工作者、職稱參評人員,尤其是正處於畢業季的學子,期刊官方網站、官方投稿系統、編輯部公開聯絡方式是唯一合規的投稿途徑,切勿輕信社交平臺、二手交易網站上的“代發中介”“內部渠道”“包過包發”等虛假宣傳,此類宣稱100%錄用、無需審稿即可見刊的話術,本質都是詐騙分子的誘導陷阱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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