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2名拘役罪犯獲批迴家陪孩子高考,當地看守所:兩人脫逃、肇事肇禍及再犯罪風險極低,具備完善的監護管控條件

“我做夢也沒想到,犯錯後還能有機會回家陪孩子高考教育。”“我一定按時返所、踏實改造,絕不辜負這份善意。”6月6日,在江蘇省連雲港市東海縣看守所內,看守所管教民警和東海縣檢察院駐所檢察官正在對拘役服刑人員曹某、高某進行一場特殊的警示教育,能臨時離所回家陪孩子高考的二人心情很是激動。

高考承載著學子十餘載寒窗付出,寄託著一個家庭的殷切期盼教育。6月5日,東海縣看守所向駐所檢察室報送了拘役罪犯曹某的臨時離所申請。駐所檢察官收到申請後,調查瞭解到今年4月23日,曹某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三個月十五天。曹某女兒是一名復讀生,2025年高考遺憾落榜,經過一年苦讀,今年模擬成績穩超一本線。為不影響孩子備考,曹某入所前一直謊稱在外處理公司事務,但許諾高考時回家陪伴孩子。眼看高考臨近,他唯恐自己缺席導致孩子心態波動、再度失利,於是申請出所陪考。

“她復讀這一年多不容易,我真怕我回不去,影響她考試狀態教育。”談及女兒,曹某聲音顫抖,滿是愧疚。

考慮到高考對考生和家庭的特殊意義,駐所檢察官當天即對縣看守所全體拘役服刑人員開展全面排查,篩查出另一名拘役服刑人員高某的女兒也將參加今年高考教育。高某也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三個月十五天。其女兒成績優異,多次模擬考試穩超一本線。自高某入所後,妻子獨自在學校周邊租房陪讀,懂事的女兒強忍壓力、安慰母親,背地裡卻多次偷偷落淚。對此,高某內心備受煎熬。“我想陪她,又怕我的出現給她增添負擔,這件事我天天惦記,心裡快熬不住了。”排查中,高某向檢察官坦言。

東海縣看守所迅速成立專項稽覈小組,聯合駐所檢察室開展全方位核查教育。經查,曹某、高某二人服刑期間認罪悔罪、遵規守紀,無任何違規違紀記錄,改造態度端正,脫逃、肇事肇禍及再犯罪風險極低。同時,二人家屬自願擔任保證人,主動簽訂書面擔保責任書,承諾全程監督其離所期間言行,二人均具備完善的監護管控條件。

“刑法中也有相關規定,被判處拘役的罪犯在服刑期間,每月可以回家一至兩天教育。”駐所檢察官表示。結合二人服刑表現、社會危險性評估、家庭監管條件以及考生實際情況,看守所與駐所檢察室召開專題會議綜合研判。最終,東海縣看守所於6月6日上午依法批准曹某、高某於當日下午離所,陪伴孩子高考,要求其按規定返所。

離所前夕,駐所檢察官與管教民警對二人開展專項警示教育,明確離所活動範圍、紀律要求、禁止規定及精準返所時限,並與當地派出所溝通後製定應急預案,確保二人出所期間不發生意外事故教育

來源教育: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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