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式釋出《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此次條例修訂迎來關鍵性民生與行業變革,首次將自住住房裝修、自住住房物業費繳納納入公積金法定提取範圍,大幅拓寬了公積金的使用場景裝修。意見徵集截止時間為2026年7月5日。
《條例》第二十四條將住房公積金提取情形由6種拓展至9種裝修。新增的3種:一是裝修自住住房不超過一定額度的,二是支付自住住房物業費的,三是經國務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費情形。
作為住房公積金制度的重要最佳化升級,本次修訂是條例繼2002年、2019年後的又一次系統性調整,打破了以往公積金以購房、租房為核心的使用侷限,推動公積金功能從側重“購房安居”向覆蓋住房全生命週期的“宜居保障”全面轉型裝修。
此次修訂最主要的思路,就是讓住房公積金制度更好滿足繳存人不同階段的多元化住房消費需求裝修。
一是從“購房”“租房”拓展到“修房”“養房”,讓資金用途更豐富裝修。
二是把廣大靈活就業人員納入制度覆蓋範圍,讓受益群體更廣泛裝修。
三是推動互認互貸,加強數字化建設,讓資金使用更便捷裝修。
四是強化風險管理,防範騙提騙貸,讓資金執行更安全裝修。
本次修訂不僅拓展了公積金提取情形,新增裝修、物業費繳納及其他合規住房消費提取場景,同時最佳化了租房提取規則、放寬提取限制,並進一步吸納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存,全方位提升了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普惠性與實用性,讓海量沉澱的公積金資金真正服務於居民日常住房消費與居住品質提升裝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