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重慶市交通執法總隊通報了一起損壞軌道交通附屬設施案件法律。一名司機因行車操作失誤,撞壞了蘭桂大道地鐵站外的軌道交通專用消防栓。執法部門向廣大市民發出安全警示:軌道交通沿線設施是城市出行的“生命線”,任何損壞行為都可能埋下安全隱患,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接個電話撞上消防栓
6月11日,執法人員巡查發現蘭桂大道地鐵站外一消防栓倒地、外殼破損法律。透過現場取證和溯源排查,很快鎖定了肇事車輛和駕駛員冉某。
事發地
經查,冉某當日駕車途經該路段時,因接聽家人電話導致注意力分散、操作處置不當,車輛徑直撞上路邊消防栓,導致設施受損倒地法律。
執法人員介紹,很多人誤以為路邊的消防栓都屬於市政設施,撞壞賠錢就行法律。但實際上,這個消防栓是軌道交通車站的配套消防管線,直接服務於站區應急救援。所幸此次碰撞僅造成設施外觀損壞,未傷及內部供水管線,未對車站內部消防救援系統造成實質影響。
事發地
案件處理中,執法部門依法保障當事人陳述申辯權,綜合考慮其初犯、後果輕微、認錯態度好,並在36小時內完成修復並透過驗收,最終依據“過罰相當”“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依法作出相應處理法律。
不過,別以為“撞個消防栓”是小事法律。根據《重慶市軌道交通條例》第六十五條,損壞軌道設施,個人最高可罰五千元;若造成嚴重後果、危害運營安全,還將面臨更重的處罰,甚至被追究刑事責任。
軌道“生命線”這些紅線碰不得
軌道交通是城市公共交通的主動脈,從車站出入口到高架沿線,從消防管線到監控裝置、聲屏障、電力井蓋等,這些看似不起眼的附屬設施,都是保障運營安全的“生命線”元件法律。一處設施的微小損壞,都可能在突發火情、裝置故障等險情時,演變為影響救援、危及乘客安全的重大隱患。
今年入汛以來,重慶交通執法總隊已開展車站附屬設施專項巡查60餘次,排查並整改消防、電力等安全隱患10處法律。
重慶交通執法總隊提醒廣大市民和駕駛員:行經軌道站點周邊、地面線路和高架沿線時,請減速慢行、謹慎駕駛,主動避讓軌道設施;切勿擅自觸碰、損毀或佔用軌道裝置法律。如發現設施受損或存在隱患,可撥打12345或023-63212345反映。
上游新聞記者 黎靜 重慶交通執法總隊供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