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鏡制配在於精準,計量不規範導致資料偏差會直接危害視力健康眼鏡。驗光裝置的微小計量誤差可能會轉化為嚴重的視力傷害,特別是對青少年、老年人這“一老一小”群體的危害尤為突出。
市場監管總局近日印發《關於加強眼鏡制配場所全鏈條計量監管的通知》,加強對眼鏡制配企業眼鏡生產、配製、銷售、維修等全鏈條計量監管,不斷規範眼鏡制配市場秩序,最佳化眼鏡制配消費環境,培育一批誠信計量單位,推進眼鏡制配經營者計量能力建設,提高眼鏡制配精準性和服務質量,守護“明亮視界”眼鏡。
據介紹,通知要求聚焦五大方面統籌推進全鏈條監管眼鏡。一是主體制度與人員管理。核查計量管理、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建立落地情況,檢查計量管理人員、驗光配鏡專業人員配置、持證上崗與常態化培訓落實情況。二是強制計量器具管控。查驗焦度計、驗光儀、驗光鏡片組等強制檢定裝置登記備案、週期檢定管理,嚴厲查處使用未經檢定、超期未檢、檢定不合格的計量器具,違規使用非法定計量單位等違法行為。三是生產經營裝置與資料管控。核查眼鏡鏡片、角膜接觸鏡和成品眼鏡生產者頂焦度、透過率、厚度等檢測裝置配備及量值準確性,規範驗光配鏡、角膜接觸鏡經營門店檢測裝置配置、進貨驗收流程,保障全鏈條計量資料真實精準。四是經營全流程計量規範。覆蓋眼鏡制配計量活動全過程,排查計量記錄缺失、資料失真、操作不規範等突出問題。五是消費維權處置機制。規範投訴舉報登記、核查、處置、回訪全流程,快速處置配鏡計量相關群眾訴求,及時化解消費計量糾紛。
根據通知,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提高監管的規範性:結合群眾投訴舉報線索、日常監管發現問題、輿情反映熱點、風險隱患排查情況等,完善監督檢查物件清單(應涵蓋眼鏡制配涉及計量活動的各類主體)和實施監督檢查的人員名單,規範監督檢查流程,統一監督檢查標準;嚴格按照規範涉企行政檢查的有關要求,合理確定監督檢查的方式、頻次,避免或者儘量減少對眼鏡制配經營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及時響應、處置其合理、合法的訴求;聚焦最佳化法治化營商環境,透過數字化手段規範涉企行政檢查行為,實現行政檢查全程留痕、可追溯、可監督,堅決遏制亂檢查、重複檢查、多頭檢查;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和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若干規定,大力推進精準、靶向監管眼鏡。
作者眼鏡:本報記者 林麗鸝
來源眼鏡: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