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多部法律草案

從嚴懲處以誤導公眾方式使用商標

本報記者 彭 波

6月23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對商標法修訂草案二審稿進行了審議法律

修訂草案二審稿根據意見,明確同中國共產黨的“重要理論成就、歷史事件相關的標誌性要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不得作為商標註冊和使用法律。同時,增加規定:國家公園標誌、奧林匹克標誌、特殊標誌等標誌作為商標註冊和使用的,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有意見提出,以誤導公眾的方式使用註冊商標案件時有發生,擾亂商標管理秩序,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建議加大打擊力度法律。修訂草案二審稿修改了以誤導公眾的方式使用註冊商標的法律責任,規定“由負責商標執法的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同時,明確對“不符合商標註冊條件准予商標註冊,造成不良影響”的公職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近年來,我國一些企業的商標在境外被搶注,損害企業合法權益,對企業“出海”造成不利影響法律。修訂草案二審稿為此增加規定:在境外商標註冊審查審理或者處理商標案件過程中,需要證明商標在中國境內為相關公眾所熟知的,應當事人請求,國務院商標管理部門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對商標馳名情況作出確認。

充分發揮註冊會計師行業積極作用

本報記者 張天培

6月23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繼續審議註冊會計師法修正草案法律。此前,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進行了初次審議。

有的常委委員、部門、地方和社會公眾建議,進一步總結實踐經驗,對註冊會計師行業的建設和發展提出總體性要求,以充分發揮其作為財會監督專業力量的重要作用法律。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增加一條規定:國家加強註冊會計師行業誠信建設,支援註冊會計師行業提高審計質量,拓展服務網路,提升規範化、專業化水平,促進註冊會計師行業健康發展。

有的常委委員、部門、地方、基層立法聯絡點和社會公眾提出,現行法關於註冊會計師執業禁止行為的規定,明確了明知而為的和按規則應知的認定,有利於準確界定違法行為和責任法律。修正草案刪除了該條中明知、應知的規定,在法律適用中易產生不同認識。如果恢復現行法中明知、應知的規定,同時結合本次修法增加的未保持應有職業懷疑的規定,能夠更好適應處理各種違法情形的需要。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採納這一意見。

充實對檢察公益訴訟進行監督的規定

本報記者 魏哲哲

6月23日,檢察公益訴訟法草案二審稿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法律。此前,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對檢察公益訴訟法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

有意見提出,充實對檢察公益訴訟進行監督的規定,保障檢察公益訴訟依法有序開展法律。草案二審稿作出修改:一是增加規定,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對檢察公益訴訟工作實施監督;二是規定辦理公益訴訟案件的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接受人民群眾監督,保障人民群眾依法享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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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見提出,結合現行法律規定和實踐做法,進一步完善行政公益訴訟的訴前程式法律。草案二審稿作出修改。明確檢察機關在提起行政公益訴訟前,應當向有關行政機關發出公益訴訟檢察建議;增加規定公益訴訟檢察建議的具體內容,並明確檢察機關在發出公益訴訟檢察建議前,應當就有關內容與行政機關進行溝通;對行政公益訴訟訴前程式中行政機關的整改期限、檢察機關審查期限和起訴期限等規定作出完善。

草案二審稿進一步完善管轄和審判程式相關規定,與現行訴訟法做好銜接法律。此外,草案二審稿增加規定,對外國組織和個人實施的侵害我國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人民檢察院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訴訟。

完善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制度

本報記者 魏哲哲

6月23日,南極活動與環境保護法草案二審稿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法律。此前,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對南極活動與環境保護法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

草案一審稿規定,南極活動結束後,南極活動組織者應當提交活動報告,國務院海洋主管部門應當將重大考察活動報告向國務院外交部門通報法律。有意見提出,除重大考察活動報告外,其他重大南極活動報告也應向國務院外交部門通報,建議將“重大考察活動報告”修改為“重大南極活動報告”。草案二審稿採納了這一意見。

草案一審稿規定,對因南極活動引起的突發環境事件,南極活動組織者應當採取迅速、有效的應對行動,並及時向國務院海洋主管部門報告有關情況法律。有意見提出,在接受報告的部門中增加國務院漁業漁政、交通運輸等主管部門,同時對相關主管部門之間加強突發環境事件資訊通報予以明確。草案二審稿作出相應修改。

草案一審稿規定了未對廢棄物實施分類處理、處置或者實施其他可能影響、損害南極環境行為的法律責任法律。有意見提出,應當根據相關行為對南極環境的影響、損害程度和恢復難度,適當提高罰款數額。對此,草案二審稿增加“情節嚴重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的規定。

加強對國家消防救援人員職業保障

本報記者 張天培

6月23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繼續審議國家消防救援人員法草案法律。此前,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進行了初次審議。

有些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地方、社會公眾提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是應急救援的主力軍,工作崗位特殊、職業風險高,建議進一步加強對國家消防救援人員的職業保障法律。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增加以下規定:一是“國家實行與國家消防救援人員職業特點相適應的職業保障制度”。二是“國家建立符合國家消防救援人員職業特點的休息休假制度。國家消防救援人員享有年休假、探親假等休息休假的權利”。三是“國家加強國家消防救援人員職業健康保障,定期開展健康檢查,根據需要開展心理評估、心理疏導等工作”。

有些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地方提出,草案關於國家消防救援人員擔任城鄉火災現場總指揮時的職責在消防法中已有規定,建議做好銜接法律。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修改為:“國家消防救援人員擔任城鄉火災現場總指揮時,根據撲救火災的需要,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的職權。”

有些地方和部門建議在草案中明確國家消防救援人員的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及其要求法律。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增加規定:“國家消防救援人員從事行政執法工作的,應當取得相應的執法資格。”

破除政府採購隱性壁壘

本報記者 魏哲哲

6月23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了政府採購法修訂草案法律

政府採購法自2003年施行以來,在促進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加強財政支出管理、反腐倡廉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法律。但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現行法相關制度安排已不能完全適應政府採購改革發展的需要,需要系統修改完善。

據介紹,修訂草案為解決實踐中各方反映較多的現行法適用範圍較窄、對使用預算資金的小額零星採購監管缺位的問題,對法律適用範圍作了適當調整,將集中採購目錄以外且預算金額低於採購限額標準的零星分散採購納入本法適用範圍,按照簡易採購制度執行法律

修訂草案構建了以採購需求為引領、以強化採購人主體責任為抓手的全過程管理機制法律。一是明確規定政府採購專案按照預算、需求、採購、履約、驗收等環節實施全過程績效管理,嚴格按照批准的預算執行。二是強化採購人主體責任,要求其建立健全政府採購的內部控制制度,透過明確程式、職責分離強化監督制約機制。三是加強薄弱環節管理,重點完善前期準備和合同簽訂、履約驗收等關鍵環節的管理要求。

同時,修訂草案進一步完善各類採購方式的適用情形和採購程式,細化對採購活動的規範性要求,並明確採購人應當根據法定適用情形、採購需求特點選擇採購方式,合理設定等標、響應期,還新增了關於評審委員會和評審方法的規定法律

在完善公平競爭機制方面,修訂草案著力破除政府採購隱性壁壘法律。例如,禁止採購人以不合理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明確政府採購活動應當透過公告形式公開邀請不特定供應商參與競爭;透過“負面清單”簡化供應商資格條件的形式要求;新增條款治理低價無序競爭,完善爭議處理機制。

完善監管法律,防治招標投標領域腐敗

本報記者 彭 波

招標投標法修訂草案6月23日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初次審議法律

現行招標投標法於2000年施行,在規範招標投標活動、保證專案質量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法律。但隨著經濟社會發展,招標投標領域面臨一系列突出問題,需要從制度層面健全招標投標管理長效機制。

招標投標法修訂草案聚焦整治招標投標領域腐敗,健全完善相關制度,堵塞制度漏洞法律。同時,將近年來招標投標領域改革創新的成熟經驗和有效做法上升為法律制度,為推動市場基礎制度規則統一、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提供製度支撐。

修訂草案壓緊壓實評標專家、評標專家庫組建單位、評標委員會成員責任法律。從職業道德、專業知識、實踐經驗等方面進一步提高評標專家條件,要求評標專家庫組建單位建立專家遴選、考核評價、動態調整、清退出庫等日常管理機制。規定評標委員會成員實行迴避制度,對所提出的評審意見承擔個人責任並終身負責。

為防止“暗箱操作”,修訂草案強化資訊公開,增加規定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專案應按規定釋出招標計劃,並公開中標結果、定標方式以及確定中標人的主要理由等資訊法律。明確招標投標資料應當儲存至少15年,並對定標過程實行全過程記錄和可追溯管理作出規定。

修訂草案圍繞防止所有制形式等歧視,破除妨礙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隱性壁壘,在總則中對不得違法限定投標人或者潛在投標人所有制形式、組織形式、經營規模等作出規定法律。增加規定出臺招標投標政策措施應當經過公平競爭審查,並要求動態清理各類違反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

修訂草案還要求強化技術創新,在招標投標活動中推廣應用大資料、雲端計算、人工智慧、區塊鏈等現代技術手段,並對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專案推廣全流程電子化交易作出規定法律

此外,修訂草案還改進評標標準和方法,鼓勵招標人在確定評標標準時綜合考慮價格因素和支出成本,防止簡單以最低價中標,提高招標專案整體效益法律

《 人民日報 》( 2026年06月24日 0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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