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晚間,至純科技(603690)公告,公司於近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上海監管局(以下簡稱上海證監局)下發的《關於對上海至純潔淨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蔣淵、陸磊、丁炯、任慕華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以下簡稱“《警示函》”)會計。
《警示函》稱,經查,上海至純潔淨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違規情形:
一是公司控股子公司至微半導體(上海)有限公司增資擴股引入戰略投資者,根據投資協議,公司不能無條件地避免向投資方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合同義務,公司未將上述投資款確認為金融負債,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第四條第一項的規定會計。
二是公司將不能單獨計量和出售的房產作為投資性房地產核算,並採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後續計量,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第二條第二款的規定會計。
三是公司未根據公司履行履約義務與客戶付款之間的關係將同一客戶的合同負債和應收賬款單獨列示,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第四十一條第一款和第三款的規定會計。
上述會計差錯導致公司2021年-2024年定期報告披露的財務資料不準確,違反了《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以下簡稱《信披辦法》)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會計。公司已對上述會計差錯進行了更正。根據《信披辦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的規定,上海證監局決定對上海至純潔淨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蔣淵作為時任董事長、總經理,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責任,違反了《信披辦法》第四條的規定會計。根據《信披辦法》第五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和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的規定,上海證監局決定對蔣淵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陸磊作為時任財務總監和董事會秘書,對公司2021-2022年定期報告和2023年半年報違規行為負有責任,違反了《信披辦法》第四條的規定會計。根據《信披辦法》第五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和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的規定,上海證監局決定對陸磊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丁炯作為時任財務總監,對公司2023年年報和2024年定期報告違規行為負有責任,違反了《信披辦法》第四條的規定會計。根據《信披辦法》第五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和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的規定,上海證監局決定對丁炯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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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慕華作為時任董事會秘書,對公司2023年年報和2024年定期報告違規行為負有責任,違反了《信披辦法》第四條的規定會計。根據《信披辦法》第五十一條第一款和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的規定,上海證監局決定對任慕華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至純科技表示,公司高度重視《警示函》指出的問題,將認真總結、吸取教訓,後續公司將切實加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等相關證券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檔案的學習,提升公司資訊披露質量,提高公司的規範運作水平,切實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促進公司健康、穩定、持續發展會計。本次行政監管措施不會影響公司的正常經營管理活動。公司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努力做好經營管理和規範治理的各項工作。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公開資料顯示,至純科技是一家科技控股企業,旗下電子領域專業企業致力於為積體電路及泛半導體產業客戶提供製程裝置、高純工藝系統和相關電子材料及專業服務;旗下生物領域企業致力於為生物製藥、合成生物等產業提供生物反應、發酵系統、配液系統等核心裝備會計。
業績方面,最新資料顯示,至純科技2025年歸母淨利潤虧損7.77億元、扣非歸母淨利潤虧損8.11億元,這兩項資料都創下了歷年同比資料的新低會計。巨潮資訊資料顯示,公司年度淨利已經是“兩連虧”。
至純科技近年淨利潤
對於2025年經營業績不佳,至純科技在年報中表示,報告期內,面對下游晶圓廠擴產節奏調整、行業競爭加劇以及外部環境複雜變化等多重挑戰,公司堅持圍繞“工藝—裝置—材料”三位一體發展戰略聚焦主業,但受到專案進度不及預期、研發投入依然較大、裝置產能爬坡期固定成本較高以及部分資產減值計提等因素的綜合影響,報告期內,公司實現營業收入 28.55 億元,受使用者專案進度影響交付不及預期,同比有所下降;同時個別戰略性訂單低毛利、研發投入持續加大、產能爬坡期的固定成本攤銷以及部分資產減值準備計提等因素綜合影響,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負值會計。對此,公司管理層已深刻反思,在組織管理、運營管理、財務管理等各方面認真剖析問題和不足,總結經驗教訓,在 2026 年的工作中將予以切實改進提升。
公司2026年一季報顯示,經營情況並無明顯改觀會計。一季度公司營業收入為6.21億元,同比下降14.70%;歸母淨利潤虧損7885萬元,虧損有所擴大,扣非歸母淨利潤虧損8443萬元,虧損有所擴大。
來源會計:讀創財經
審讀會計:陳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