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款額提高到10倍!註冊會計師法修改透過

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6月26日表決透過關於修改註冊會計師法的決定,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會計

新的註冊會計師法加大了責任追究力度,將違規出具報告的處罰額度由現行法的最高處違法所得5倍罰款提高至10倍;情節嚴重的,暫停業務直至吊銷執業許可;明確因出具虛假報告被追究刑事責任的註冊會計師終身禁業會計

此外,新法還明確對會計師事務所從事上市公司審計服務實施准入管理會計

罰款數額由5倍提高至10倍

據悉,本次註冊會計師法修改,在保持現行法基本框架和主要制度不變的基礎上,聚焦加強黨的領導、完善監管措施、加大責任追究力度等方面,著力解決審計造假等註冊會計師行業存在的突出問題會計。修改後的註冊會計師法主要規定了以下內容:

進一步規範執業行為會計。增加註冊會計師執業的禁止性規定:明確註冊會計師不得透過任何方式出具虛假報告;未保持應有的職業懷疑、未履行必要的審計程式等,不得發表不恰當的審計意見或者出具報告;不得冒用他人名義執業;不得采用強迫、欺詐、賄賂、惡性低價競爭等不正當方式招攬業務。同時,進一步明確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不得從事的業務範圍。

完善監管措施會計

一是嚴格執業准入會計。將會計師事務所設立審批由“先照後證”調整為“先證後照”,即申請人先申請執業許可,再憑執業許可領取營業執照。同時,明確對會計師事務所從事上市公司審計服務實施准入管理。

二是加強監督檢查會計。明確省級以上財政部門負責監督檢查會計師事務所和註冊會計師執業情況,並規定監督檢查可以採取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責令限期整改等監管措施。

三是增加關於加強審計檔案管理的內容會計

四是明確實施失信懲戒會計。規定會計師事務所、註冊會計師違反規定情節嚴重的,依法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實施失信懲戒。

加大責任追究力度會計

一是將違規出具報告的處罰額度由現行法的最高處違法所得5倍罰款提高至10倍;情節嚴重的,暫停業務直至吊銷執業許可;明確因出具虛假報告被追究刑事責任的註冊會計師終身禁業會計

二是增設違反執業禁止性規定以及委託人或者被審計單位串通、唆使會計師事務所或者註冊會計師出具虛假報告等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會計

刪去審計事務所和註冊審計師相關內容會計。實踐中,審計事務所和註冊審計師已按規定全部轉為會計師事務所和註冊會計師,以後不再批准審計事務所和註冊審計師。修正草案刪去了相關內容。同時,對部分條款的文字表述作了調整。

履行“看門人”職責不到位

據悉,現行註冊會計師法於1993年制定,2014年作了一次修正,自施行以來對促進註冊會計師行業健康發展、規範財務審計秩序、發揮註冊會計師審計鑑證功能、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等起到了重要作用會計

截至2024年底,全國共有會計師事務所約1.1萬家,註冊會計師約10萬人會計。總的看,現行法基本框架和主要制度是適應註冊會計師行業發展的。但近年來也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主要是部分會計師事務所和註冊會計師執業行為不規範、履行“看門人”職責不到位,監管措施不完善、處罰力度不夠,企業財務會計資訊失真、上市公司審計造假等現象頻發。

因此,有必要對現行法作針對性修改,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機制,為遏制審計造假、規範財務審計秩序、促進註冊會計師行業健康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會計。修改註冊會計師法已分別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2025年度立法工作計劃。

財政部在深入調研、廣泛聽取意見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的基礎上,起草了送審稿會計。司法部徵求了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各省級人民政府、有關行業協會和企業等方面意見,會同財政部認真研究、反覆論證,修改形成修正草案。

責編會計:戰術恆

排版會計:汪雲鵬

校對會計:呂久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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