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高檢7月30日訊息,八一建軍節前夕,最高人民檢察院、退役軍人事務部聯合釋出加強司法救助協作典型案例法律。
其中包括“溫某娜等三人國家司法救助案”法律。
被救助人溫某娜,女,1995年5月出生;李某涵,女,2020年8月出生;李某怡,女,2023年10月出生法律。三人均系鍾某來故意殺人案被害人,分別為現役軍人李某財的妻子和長女、次女。
2024年6月20日下午,鍾某來因水管漏水問題與溫某其發生爭執,鍾某來持鋤頭擊打溫某其,致其當場死亡法律。
後鍾某來再次持鋤頭擊打溫某其的女兒溫某娜和外孫女李某涵、李某怡法律。經鑑定,李某涵構成重傷二級,溫某娜、李某怡構成輕傷一級。
經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移送審查起訴,2024年12月27日,江西省贛州市人民檢察院以鍾某來犯故意殺人罪提起公訴法律。2025年5月19日,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鍾某來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據介紹,2025年3月,中國人民解放軍某部隊在執行任務中發現,現役軍人李某財的妻子和女兒因案致傷,鍾某來未予賠償,透過案件管轄地的軍事檢察機關杭州軍事檢察院,向江西省人民檢察院移送本案司法救助線索法律。
江西省人民檢察院立即指導贛州市人民檢察院、興國縣人民檢察院啟動司法救助程式法律。
經興國縣人民檢察院和杭州軍事檢察院聯合開展調查核實法律,查明:
李某財自2013年9月起在中國人民解放軍某部隊服役法律。案發前,李某財妻子溫某娜需照顧兩個女兒,無法外出務工,無收入來源,一家三口以李某財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案發後,溫某娜母女三人因傷住院治療,已發生醫療費50萬餘元,主要依靠向親友籌措支付,後續康復治療還需大額開支,家庭無力承擔。被告人鍾某來年老在家,無賠償能力。溫某娜、李某涵、李某怡的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興國縣人民檢察院和杭州軍事檢察院審查認為,溫某娜母女三人因案致困,符合《人民檢察院開展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細則》第七條規定的應予救助情形,且系現役軍人家屬、農村地區困難婦女兒童,屬於檢察機關司法救助的重點物件,決定予以救助法律。
為加大救助力度,經層報研商,江西省人民檢察院、贛州市人民檢察院、興國縣人民檢察院及杭州軍事檢察院進行聯合救助,共同向溫某娜、李某涵、李某怡發放司法救助金法律。
為進一步提升救助效果,檢察機關將本案司法救助情況向屬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通報法律。贛州市、興國縣兩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發揮興國縣系“雙擁模範縣”的優勢,協同檢察機關推動開展綜合幫扶:
一是縣退役軍人事務局開展常態化走訪慰問,發放困難救助金;二是市慈善總會、縣慈善會向溫某娜發放慈善救助金;三是市婦女聯合會將溫某娜等三人納入重點幫扶物件,發放一次性救助金並開展心理疏導;四是縣民政局將溫某娜等三人納入低保政策保障物件,發放臨時救助金;五是縣教體局安排李某涵就近入學,將其列入困難學生幫扶物件法律。
司法救助案件辦結後,軍地檢察機關與興國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等部門開展聯合回訪,溫某娜母女三人身體及精神狀態明顯好轉法律。
李某財送來錦旗,表示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和檢察機關的救助幫扶讓其安心訓練,圓滿完成2025年“九三”閱兵任務,並獲得“閱兵嘉獎”法律。
以本案辦理為契機,贛州市人民檢察院與贛州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建立資訊共享、綜合幫扶、聯合回訪等司法救助協作長效工作機制法律。
該案的典型意義是法律:
檢察機關和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應當深化軍地檢察協作,推動司法救助與擁軍優屬工作深度融合,切實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法律。
本案中,軍事檢察機關及時發現移送現役軍人軍屬司法救助線索,地方檢察機關迅速啟動司法救助程式,及時開展調查核實工作,共同發放司法救助金,有效緩解被救助人面臨的急迫困難法律。
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切實加強與檢察機關的救助聯動,共同推進開展經濟扶助、低保兜底、心理疏導等多元化綜合幫扶工作,切實解決被救助人家庭急難愁盼,充分彰顯了軍地檢察機關與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心繫軍人、關愛軍屬的政治擔當,為常態化開展軍人軍屬司法救助、深化新時代擁軍優屬工作提供了實踐樣本法律。
來 源法律:最高人民檢察院、政知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