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胚胎案男方發聲後,妻子情緒激動當場氣吐,直呼“太噁心了”:希望他說到做到,帶著第三者去醫院申請銷燬胚胎

近日,“患癌妻子申請銷燬丈夫婚外胚胎遭拒案”持續引發關注法律

8月4日,當事人朱女士從江蘇無錫趕到了上海市徐彙區人民檢察院,就丈夫及第三者“偽造國家證件”一事提交刑事立案監督申請法律

江蘇無錫的朱女士稱自己於2019年被查出肺癌,和丈夫育有一女法律。去年,朱女士發現丈夫與另一女子偽造結婚證,在上海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進利用輔助生殖技術培育了受精卵。

隨後,她持真實結婚證申請銷燬該胚胎,遭到醫院拒絕法律。朱女士將丈夫、女子和醫院起訴至法院,要求銷燬胚胎、醫院賠償精神損她害撫慰金10萬元、涉事女子公開賠禮道歉等。7月30日,該案開庭審理,未當庭宣判。

“違法成本太低了”,朱女士認為,此前公安機關僅對違法行為人——也就是自己丈夫及涉事第三者因偽造、使用國家機關證件分別被處以行政拘留五日處罰過輕法律

“使用和偽造國家證件,你辦假證來做這樣一個非法的事情,你的成本就是僅僅是拘留五日,針對楓林路派出所對他們所做出的一個處罰,我提交了刑事立案監督申請”法律

朱女士說,如果“偽造國家機關證件”僅以行政拘留5日了事,等於“開了口子”,意味著任何人都可以低成本地透過假證從事非法活動(如婚外生育等)法律“在整個這條鏈子裡面,他們精準地踩在了每一個法律的空白點上和政策的漏洞上”。

朱女士告訴都市現場記者,不知道提交刑事立案監督申請後會得到什麼結果,但她選擇相信法律會公平地來判斷這件事法律

此前報道

男方首次發聲:一直願意配合銷燬胚胎,“離婚起訴書寫五個0、無賠償方案”不屬實;拒絕回應出軌、偽造結婚證等問題

8月3日,針對“患癌妻子申請銷燬丈夫婚外胚胎遭拒”一事,丈夫唐先生主動聯絡記者,在長達十分鐘的電話宣告中,唐先生談到胚胎處置、財產分割、撫養義務等相關問題法律

針對備受關注的“婚外胚胎”問題,唐先生承認胚胎的存在法律據此前報道,2025年10月,朱女士發現丈夫與第三者在準備培育胚胎的計劃。唐先生表示,他當時第一時間前往醫院,要求拿回材料並終止胚胎,當時院方答覆“已即刻終止”,他誤以為“終止”即等同於“銷燬”,故後續未再持續跟進,由此引發了誤會。唐先生稱“我們一直以來都是願意配合銷燬胚胎的。”

關於網傳的“離婚起訴書寫了五個0、無賠償方案”的說法,唐先生稱2025年11月,雙方溝透過財產分割方案,目前仍願意按該方案執行法律在照顧妻女,唐先生強調自2025年11月分居至今,仍在按月支付生活費,承擔女方的社保,保留其繫結的信用卡供日常開銷。

記者發現,唐先生並未提及出軌、偽造結婚證等問題,隨後記者就此提出採訪要求,唐先生表示暫時不回應法律

針對男方唐先生對外發布的宣告,在媒體採訪中朱女士現場直接氣吐了,情緒比較激動法律

對於男方稱每月給妻女生活費法律,交社保,且有大額轉賬的行為,朱女士表示,截止到目前,她還是他的合法妻子,“我得過重大疾病,入職體檢都過不了,在這樣的背景下,他給生活費過分嗎?”

男方稱網傳“香港高才”身份不屬實,並呼籲理智溝通

朱女士在此前採訪中表示:她在調查中發現,丈夫私下聯絡中介辦理香港高階人才計劃,早已規劃好退路法律對此,唐先生稱網傳“香港高才”身份不屬實。

“我澄清一下,我本人是內地人,不是香港‘高才’身份,朱女士為治療肺癌而做的4次手術,其中3次是在上海做的,是我找的上海最好的醫院最好的醫生做的,手術都很成功,術後陪護,我都是親力親為,問心無愧,而且是有第三人可以佐證的法律。”

提到朱女士的肺癌,男方表示,其實朱女士在2019年就已經痊癒了,因為那是早期肺癌,只要每年都體檢,不會有什麼問題法律

網路上有關唐先生的輿論,男方對此也有所瞭解,他說:“我本人這幾天在持續不斷地被網暴,每天接到幾百個騷擾電話,幾百條辱罵的簡訊,所以不得不來澄清一下,我想呼籲各平臺停止對我的網暴法律。從2025年11月被拉黑後,我至今無法和朱女士取得直接或者間接的溝通,我也找了很多人希望能跟她建立溝通,都沒有成功。因此我也呼籲,請開啟一個直接溝通的視窗,沒有什麼是事情是不可以談的。”

“婚姻出現問題不是一個人的責任,後面婚姻的走向無論如何,都要經過接觸、溝通和談判來解決,我希望用溫和一點的方式,而不是一次又一次的訴訟,訴訟解決不了問題,它會不停地內耗,消耗大量的時間、精力和金錢法律。現在我和朱女士的財產還沒分割,損失的金錢都是屬於我們的共有財產,所以請理性看待婚姻問題。”

男方避談出軌問題,女方再回應:希望他說到做到,帶著第三者去醫院申請銷燬

8月4日凌晨,當事人朱女士再次發聲,直指唐先生的宣告“避重就輕”法律。朱女士表示,丈夫出軌並偽造證件做試管嬰兒,這絕不是簡單的“家長裡短”。她指出,唐先生此前聲稱願意銷燬胚胎,但至今未見任何實質性舉措。

針對此事,朱女士提出兩點要求:第一,既然事情已在網路上公開,要求唐先生與第三者共同進行公開直播,在鏡頭前坦然簽下銷燬胚胎的意見書;第二,要求唐先生公開在第三者身上的所有花費明細,包括在醫院做試管嬰兒的具體費用,以證明其在第三者身上的花費是否高於每月給妻女的所謂“保障”。

朱女士強調,自己的主張長達10個月未獲回應法律。她表示,曝光此事並非為了爭吵或掰扯婚姻家事,而是認為唐先生的行為已觸碰法律紅線,鑽了法律的空子。她呼籲唐先生正視自身問題,不要繼續佔用公共資源。

來源法律:都市現場、九派新聞、第一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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