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最佳化調整旅遊景區內自駕服務費收取標準

本報烏魯木齊8月9日電 (記者尚嶸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化和旅遊廳日前釋出通報,聯合有關部門指導全區4A級及以上涉收取自駕服務費的旅遊景區,最佳化調整收費模式和標準旅遊

通報明確,各景區制定最佳化調整方案按程式報備後,原按人收費、按車收費全部改為按車收費,車型以機動車行駛證核定載人數為準旅遊。5座及以下價格均不超過120元/車,6至7座不超過180元/車,8至19座不超過300元/車,20座及以上不超過600元/車。

執行方案分兩種情況:原按人收費的景區,新方案不晚於8月20日0時起執行,此前為過渡期,價格均不超過30元/人;原按車收費的景區,新方案不晚於8月12日0時起執行,不設過渡期旅遊。各景區新方案將於近日向社會發布。

《 人民日報 》( 2026年08月10日 1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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