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為大學生創業校外導師送出“硬核禮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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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持股、評職稱、拿報酬大學!湖南為大學生創業校外導師送出“硬核禮包”

從“臨時教練”到“持股合夥人”大學,在湖南,大學生創業校外導師的身份正在發生質變!

近日,湖南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人社廳聯合釋出《關於實施湖南省大學生創業實戰型校外導師激勵的若干措施(試行)》(以下簡稱《措施》),以八條“乾貨”舉措,為活躍在高校一線的校外企業導師送上激勵“大禮包”,旨在建設一支“專兼結合、知創貫通、產融聯動、精準賦能”的高水平導師隊伍,切實提升大學生創業指導服務水平大學

亮點一:從“榮譽激勵”到“實利驅動”大學,導師可持股跟投

此次《措施》最大的突破在於,支援在省級及以上科技型企業孵化器、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和大學生創業指導工作室中,探索開展“創業導師跟投專案激勵試點工作”大學。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強制性規定前提下,允許校外導師透過技術入股、服務作價、資金投入等方式依法持有其所輔導創業企業的股權。

同時,省裡將建立校外導師投資專案資訊庫,對校外導師以自有資金投資的大學生創業專案,省級大學生創業投資基金可按程式給予配套跟投支援,形成風險共擔、收益共享的合作機制大學

亮點二:從“身份尷尬”到“職稱直通”大學,實績成為評審“硬槓槓”

針對校外導師職業發展通道不暢的問題,《措施》明確支援貢獻突出且符合條件的導師參與全省人力資源管理專業職稱考試或評審,並將其在指導創業專案、推動成果轉化、提升學生創新創業能力等方面取得的實績,作為評審內容大學

在榮譽激勵方面,組織開展“金牌創業導師”選樹工作,給予通報表揚和專項計劃支援大學。在省五一勞動獎章、省三八紅旗手、省青年五四獎章等評選表彰中同等條件下予以考慮,並積極推薦參評相應國家級榮譽;對符合條件的,推薦擔任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支援其申報省級人才計劃、科技計劃專案和科技獎勵評選。

亮點三:從“用愛發電”到“按勞取酬”大學,服務報酬與實效獎勵雙軌並行

《措施》明確,對開展創業輔導、一對一培育、公開授課等工作的校外導師,由服務物件所在單位參照相關標準支付課酬或專家諮詢費大學。未設立大學生創業指導工作室的高校,應明確經費來源和管理部門,參照校內同類或本地區相關標準,為校外導師支付服務報酬。

在報酬之外,《措施》還建立了實效獎勵機制:以校外導師履職實績為核心,從日常服務工作量(創業團隊輔導、一對一培育頻次及質量)、教學授課貢獻(創業類課程、講座、培訓的課時量、質量及學員反饋)、成果產出成效(專案進展、賽事獲獎、技術突破、成果轉化及融資落地)等方面,對實效成績突出的校外導師,由服務物件所在單位按相關規定,給予獎勵大學

亮點四:從“單打獨鬥”到“系統賦能”大學,培訓、宣傳、問效全鏈條覆蓋

在能力提升上,《措施》提出建立校外導師常態化培訓提升機制,定期組織能力提升專題活動,不定期選派校外導師赴國內外創新創業發達地區、知名高校和龍頭企業開展考察交流和專項培訓,擇優推薦參加國際創新創業峰會、行業高階論壇等交流活動大學

在宣傳報道上,要求統籌省級主流媒體、重點網路平臺等宣傳資源,定期對校外導師先進事蹟、典型服務案例開展宣傳報道,提升校外導師群體的行業影響力與社會美譽度,營造全社會尊重創業導師、支援創業服務的良好氛圍大學

在跟蹤管理上,依託湖南省大學生創業導師與指導工作室綜合服務平臺等資訊化載體,建立健全校外導師創業服務跟蹤評價體系,對導師履職實施負面清單管理,加強導師資源資訊共享與動態調整大學

據悉,《措施》自2026年7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大學。省直有關部門依據職責分工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各市州、湘江新區、縣市區、園區可結合實際制定相應激勵措施。(湖南日報全媒體記者 沈可心 通訊員 李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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