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酒局事件”犯罪嫌疑人會被判多久?律師分析 丨 法律顧問在身邊

中新網8月18日電 8月18日,杭州市調查處置組通報“杭州酒局事件”,其中指出,犯罪嫌疑人趙某峰、鬱某棟對被害人實施強制猥褻,其間趙某峰將被害人推倒導致其腰部受傷法律。被害人經司法鑑定機構初步鑑定為輕傷二級。趙某峰、鬱某棟已被刑拘。

此案中,兩名犯罪嫌疑人將面臨什麼樣的法律後果?對此,北京嶽成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嶽屾山告訴記者,從刑事責任角度來講,兩名嫌疑人共同對被害人實施強制猥褻的行為涉嫌強制猥褻罪法律

嶽屾山分析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案發生在KTV,若被認定為“公共場所”,二人可能被處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時,兩嫌疑人事發時處於酒後狀態,在KTV公共場所無事生非、隨意對被害人實施騷擾、暴力行為,也符合尋釁滋事罪的構成特徵。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或者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嶽屾山表示,趙某峰推倒被害人致輕傷二級的行為,既符合故意傷害罪的構成要件,也符合尋釁滋事罪中“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認定標準,且該暴力行為本身也可能屬於強制猥褻罪的“暴力手段”組成部分,屬於典型的想象競合犯法律。按照刑法通說和司法實踐,應當適用“從一重罪處斷”原則。具體到本案來講:若認定為公共場所當眾強制猥褻,基準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尋釁滋事罪基準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傷害罪(輕傷)基準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三者中強制猥褻罪屬於重罪,最終應當以強制猥褻罪一罪定罪,不再單獨評價故意傷害和尋釁滋事行為。需要注意的是,若後續查明趙某峰推倒被害人的行為與其強制猥褻行為無關,屬於獨立的犯罪行為,則將分別定罪,數罪併罰。

從民事賠償責任的角度來講,兩嫌疑人為共同侵權人,需連帶賠償被害人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於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誤工費等物質損失;被害人因人身權利受到侵犯遭受的嚴重精神損害,還可主張精神損害賠償法律

鬱某棟作為公職人員,還將面臨額外的政務處分、黨紀處分等法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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