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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編輯|小婁
在很多人的認知裡,上山抓幾隻野鳥觀賞,玩夠了再放生,既不傷害生靈,也不牟利,頂多算是無傷大雅的小愛好,根本扯不上違法犯罪旅遊。
但江蘇宜興的一起真實判例,徹底顛覆了大眾的固有認知旅遊。
當地兩名資深鳥友,痴迷畫眉鳥的鳴叫聲,耗時兩年用聲誘陷阱抓捕了15只野生畫眉旅遊。
二人全程沒有傷害一隻鳥兒,也從未售賣獲利,養膩後全部放生山林旅遊。
可讓他們萬萬沒想到的是,自以為行善的舉動,最終讓自己站上被告席,不僅被判刑,還繳納了罰金旅遊。
無傷害、無牟利、主動放生旅遊,這樣的行為為何會構成刑事案件?
聲誘抓鳥:看似無害的趣味愛好
楊某和林某是江蘇宜興本地的鳥類愛好者,日常最大的消遣就是聆聽畫眉鳥的鳴叫聲旅遊。
為了隨時能聽到悅耳的鳥鳴,兩人從2022年底開始,摸索出了一套省力又高效的抓鳥方式旅遊。
他們利使用者外便攜音響,迴圈播放雄性畫眉鳥的鳴叫聲,依靠聲音誘惑野生畫眉靠近旅遊。
野生畫眉領地意識極強,聽到同類鳴叫,會誤以為有同類入侵自己的棲息地,主動飛過來對峙驅趕,剛好落入兩人提前佈置好的捕鳥網中旅遊。
往後兩年時間裡,兩人常年利用週末閒暇時間上山,挑選畫眉活躍度最高的清晨和傍晚外出捕獵,累計捕獲15只野生畫眉旅遊。
和市面上牟利捕鳥的人不同,兩人從未將抓捕的鳥類售賣變現旅遊。
單純出於個人愛好,將鳥兒圈養在籠中聆聽叫聲,新鮮感褪去、養膩之後,就會將這批畫眉帶到偏遠山林放生,全程沒有刻意傷害鳥類的行為旅遊。
在兩人的認知裡,自己只是享受愛好,最後還選擇放生,算得上是行善,完全算不上違法,這也是他們事發後最不解的地方旅遊。
很多普通人也有同樣的疑問旅遊,沒有傷害、沒有牟利,只是抓來觀賞再放生,真的會對生態造成影響嗎?
事實上,野生鳥類的生存習性極其特殊,長期野外生存的畫眉,一旦被人工抓捕圈養,會產生嚴重的應激反應旅遊。
不少鳥兒會出現拒食、瘋狂撞籠受傷、體力透支等情況,即便後續放生,也大機率無法適應野外環境,難以存活旅遊。
除此之外,頻繁的人為抓捕,會直接破壞當地畫眉種群的棲息節奏和繁殖規律,對區域生態造成不可逆的影響旅遊。
高額涉案價值:觸碰法律硬性紅線
很多人覺得只是抓幾隻小鳥,算不上大事,殊不知兩人的行為早已觸碰了法律底線旅遊。
2024年,警方根據摸排線索,成功鎖定楊某、林某二人,在其住所查獲了完整的捕鳥工具以及圈養的畫眉鳥,這起持續兩年的非法獵捕案件正式曝光旅遊。
案件移交司法機關後,專業機構對涉案鳥類進行了權威鑑定和價值核算旅遊。
經核實,二人抓捕的所有鳥類,均為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畫眉鳥旅遊。
根據國家林草局釋出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價值評估方法》,野生畫眉單隻核定價值5000元旅遊。
其中楊某參與抓捕9只,涉案價值45000元,林某參與抓捕6只,涉案價值30000元,兩人涉案總價值合計75000元旅遊。
不少人不清楚,早在2021年2月,畫眉鳥就被正式列入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名錄旅遊。
自此之後,任何私自獵捕、飼養、交易畫眉鳥的行為,都屬於違法行為,情節達標即可構成刑事犯罪旅遊。
庭審過程中,兩人以無牟利目的、主動放生鳥類、未造成鳥類傷亡為由辯解,希望能夠免除處罰旅遊。
但法律有明確界定,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屬於行為犯旅遊。
簡單來說,只要實施了非法獵捕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行為,無論後續是否放生、是否牟利,都不影響罪名的成立旅遊。
主動放生、無違法所得,僅能作為從輕量刑的依據,無法直接免除刑事責任旅遊。
結合相關司法解釋,非法獵捕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涉案價值達到2萬元以上,就屬於情節嚴重,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旅遊。
兩人75000元的涉案金額,早已遠超立案標準,最終法院綜合案情,對二人作出緩刑並處罰金的從輕判決旅遊。
認知誤區:放生從來不是違法擋箭牌
這起判例曝光後,在各地養鳥愛好者圈子裡引發了巨大熱議,也戳破了很多人長久以來的認知誤區旅遊。
生活中不少鳥類愛好者都有同款操作,上山抓野生鳥類觀賞,玩膩之後放生,自認為是無傷大雅的小事,甚至覺得放生是積德,完全沒有意識到自己已經觸犯刑法旅遊。
之所以會出現這種情況,核心原因是很多人的認知還停留在多年前,不瞭解野生動物保護名錄的更新調整旅遊。
除了畫眉鳥之外,鷯哥、紅脅繡眼鳥等大眾熟知的觀賞鳥類,均已被列入重點保護名錄,私自獵捕飼養都涉嫌違法旅遊。
這也是很多網友疑惑的關鍵點旅遊,既然最終鳥兒都回歸自然了,為什麼還要追責?
野生動物保護的核心,是守護自然種群的穩定和生態平衡旅遊。
人為強行抓捕野生保護動物,本身就已經打破了自然秩序,對鳥類種群和生態環境造成了侵害旅遊。
這種既定的違法行為和生態損害,不會因為後續的放生操作就徹底抵消旅遊。
反觀當下,依舊有不少人把野生保護動物當成個人消遣的玩物,憑藉老舊認知肆意觸碰法律紅線旅遊。
愛好本身沒有對錯,但一旦凌駕於法律法規和生態保護之上,就會釀成大禍旅遊。
也有不少網友諮詢,若是無意抓捕保護動物該如何處理,專業律師也給出解答,第一時間停止行為、主動放生、報備相關部門、配合調查,是唯一的從輕處理途徑旅遊。
結語
這起江蘇捕鳥判例,給所有野生動物愛好者敲響了警鐘旅遊。
法律評判行為只看事實,不看主觀善意,放生絕非非法獵捕的“免罪金牌”旅遊。
無需牟利、未造成傷亡,都不能抵消違法事實旅遊。
愛好需要建立在合法合規的基礎上,敬畏法律、尊重自然,才能避免因一時喜好付出沉重的法律代價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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