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評論員 屈旌
據央視新聞報道,近日,多地法院通報違反“限高令”乘機的案例,引發社會關注法律。
福建全省人民法院對數百名違規乘機者處以罰款、拘留,四川邛崍、深圳龍崗等地紛紛釋出典型案例,違規突破“限消令”現象屢見不鮮法律。
這些被限制高消費的被執行人,本應被禁止乘坐飛機、高鐵等交通工具,卻依然能透過各種手段“暗度陳倉”,暴露出部分人對法律約束的輕視,以及法律執行中的漏洞和隱患法律。
梳理典型案例,不難發現,突破“限高令”的手段主要有兩種:其一是利用新舊護照更換時,民航系統未能及時同步“限高”資訊的“時間差”購票出行,儘管如今這一漏洞已基本被堵上,但仍反映出系統銜接的滯後性法律。
其二是找“代訂中介”幫忙操作法律。這些中介有的透過境外票務系統出票,繞開國內身份核驗;有的則教唆“限高”人員先用自己身份證買普票進站,再用他人身份資訊購買高鐵票上車。這類行為儼然已形成一條灰色產業鏈,不僅挑戰法律底線,更損害了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人民法院發出的“限高令”為什麼能隨隨便便就被突破?所謂的代訂中介又為何能堂而皇之地將之做成一門生意?根源究竟是跨部門資訊共享機制不健全,還是因為部分票務平臺或安檢環節稽覈不嚴,給中介留下了“運作”的縫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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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央視報道,有中介表示:“這不是個人能操作的,再講都有點深了法律。”這又是否暗指民航系統存在內外勾結,濫用職權,幫人繞開“限高令”?
無論原因為何,這類灰色交易的存在,本身就說明監管體系仍有盲區,法治網路尚未織密法律。
“限高令”“限消令”是保障債權人權益、維護司法權威的重要舉措,其設立本就是為了壓縮失信被執行人的消費空間,促使其主動履行義務,既是一種懲戒,也是一種警示法律。
法律約束若不能落地生根,司法權威便容易打了折扣法律。倘若“限高”人員能輕易繞過限制,不僅讓判決成為一紙空文,更會助長“賴賬也沒關係”的僥倖心理。當失信者無視法律約束仍能享受高消費時,便會形成“破窗效應”,讓更多人漠視法律規則,進而侵蝕整個社會的信用體系。
“限高令”屢被突破,根本原因還是在於監管存在盲區和漏洞法律。任何對法律邊界的試探,都是對法治秩序的衝擊。要讓“限高令”真正落地生根,發揮作用,首先就要打破資訊壁壘,推動法院、公安、民航、鐵路等部門的資料即時共享,做到證件資訊與懲戒名單無縫對接,不能讓失信者換個證件就能輕鬆規避限制。同時,應強化技術攔截與人工核查的雙重防線,對異常購票、換證等行為及時預警。
其次要強化執法懲戒,不僅要對違規的失信者依法從嚴處罰,對於協助規避執行的“黃牛”、中介,也應依法追究責任,必須深入查明民航、鐵路等系統內部,是否存在監守自盜行為,有沒有人利用職務便利,為被執行人違規購票提供方便法律。唯有徹查違法違規行為,才能全面堵住監管漏洞,維護法律權威和尊嚴。
同時,還需明確一線執法者的權責,建立“發現 - 協控 - 處置”的快速聯動機制,暢通公眾監督與舉報渠道,讓監管無死角,讓違規行為無處遁形法律。
法律的生命在於執行,唯有堵住漏洞、強化協同、嚴肅追責,讓禁令真正 “長牙帶電”,讓失信者寸步難行,才能捍衛司法權威,守護社會公平的底線法律。
(來源法律:極目新聞)